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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监管局:提高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成效的几点建议

  监督检查作为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的工作职能之一,在财政监管工作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监督检查工作也一直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制约着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一是检查人员保障不足,能力与职责难以匹配。监管局监督检查业务人员因为定期轮岗,财经制度政策更新快,面对行业领域过大,新任务增多,往往是经验不足,临阵磨刀,涉猎广而不深,知识杂而不精,多是没有办法也无力确保检查工作的全面和深入,出现遗漏或不准确将是大概率。同时大量的外借外聘人员因业务不熟练,流程不清晰,主观或客观的失职,临时组合配合协调不畅等等情况都存在着较大的潜在风险。

  二是时间无法保障,精细化检查无法落实。一项检查现场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现组成的检查队伍的适应和对被检查对象的了解熟悉就要占用四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一的时间,与被检查对象的信息沟通又要占用一定的时间,真正有效工作时间十分有限,兼顾了全面到位,就会失去深耕细作的机会,对个别重要线索埋头深入,也会存在遗漏问题的风险。

  三是检查与调研工作的影响不大,成效不明显。首先是小鱼入大江,激不起巨浪。我们的检查队伍人员太少,检查手段有限,面对全国各行各业,其规模比例太小;其次是处罚力度小,手段少。对企业的罚款与处理无法触动其管理层和企业的利益,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处理只有规范整改,发现的问题往往归结为落实制度问题、体制问题、过去的问题,一个检查处理决定无法改变体制和制度的问题,不被重视;第三是检查结果缺乏积累分析和及时应用的机制。每一年每一项的检查工作往往以检查公告或下达处理决定,收回整改报告为终点,没有建立将检查资料和检查结论进行汇总分析,多次利用的机制,在政策出台或征求意见时没有形成吸收或参考检查调研结论和资料的机制。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工作建议:一是用好政府购买服务,优化聘用人员结构。在自身人才匮乏的情况下,应充分运用政府购买服务,区分不同领域和专业聘请高水平专业人才,建立聘用人才库,库内人员相对固定,在参加监督检查工作之外,还要参加财政部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打造高质量的监督检查队伍。二是区别检查类型,建立成果应用机制。将专业性强的检查工作采用完全政府采购方式,由承接具体检查工作的事务所或其他机构承担主要的检查全面性和准确性的责任;将一般的检查工作予以标准化流程化,明确工作步骤和工作权责,保障检查工作风险的同时也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出错。建立检查和调研成果应用机制,由监管局人员做检查数据和资料的管理、总结和分析工作,主动对政策提出建议同时也对政策制订、修订和征求意见及时反馈数据或案例支撑及具体建议。三是加大处罚力度,以点带面,扩大影响。将对企业的检查处理处罚与违规获利相关联,提高违规成本,切入企业痛点,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与管理层的考核评优挂钩,对因制度和体制原因所产生的问题不做处理处罚,只做专题报告反映。检查重点的制订抓热点也抓典型,让普遍存在的问题从检查开始暴露,以主动自查自纠结束,真正推动国家财税法规执行,促进财税体制改革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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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