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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监管局:积极探索财会监督新模式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一部分,应充分发挥其专业性和服务性的特点,为决战脱贫攻坚助力。

  对此,我局也开展了相应调研,进行了探讨与思考,建议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乡村基层财会监督新模式。乡村基层财会工作具有基础薄弱、人员素质不高等特点,加之地处偏远,往往因疏于管理而问题频发。因此,应探索将日常辅导和日常督察相结合,辅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检查,形成三位一体的“2+1”财会监督新模式。在对全国乡村进行分类抽样的基础上,建议按“一对一”或“一对二”的比例进行定点日常辅导和督察,特别是对重点脱贫乡村要实现全覆盖,对近一两年已脱贫和各地其他乡村按监管人力适当分配。同时,每年统一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检查工作,通过检查推进国家各项财经制度在最后一公里的有效执行,扎实乡村基层财政管理和会计核算,防范基层“微腐败”。 具体来说:

  一是开展定点日常辅导。我国乡村财政管理,一直存在缺乏专业指导、财政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管理不够规范、预决算执行不够严等情况,加之村集体的财务会计核算缺乏统一要求和规范,简单流水记账,发票凭证不正规、不完整等问题较为普遍,对脱贫攻坚的贯彻落实有一定的阻碍。开展定点日常辅导主要是财政监管部门采取“一对一”或“一对二”的方式,对抽样确定的乡村财政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进行政策宣传和辅导。日常辅导主要有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开展各项财经政策、预决算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的专项培训;二是选取业务专家和骨干派驻乡村财政一至三个月,近距离了解乡村财政管理和会计核算的特点和难点,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同时深入调研,积累经验;三是设立长期的专人联系人,负责直接解答和辅导乡村财会遇到的一般问题,及时上报汇总疑难问题,传达上级明确的指导指令。

  二是开展定点日常督察。长期以来,乡村财政监督管理存在不到位的情况,上级财政部门或是自顾不暇、有心无力,或是缺少这方面的职责定位、内控管理不到位,往往是遇到检查临时应对,检查过后就很少过问。开展定点日常督察主要是财政监管部门对定点的乡村财政管理和会计核算开展从制度建立、人员配置、管理方式、政策执行、内部控制等全方位予以督察梳理,找出问题和漏洞,结合日常辅导,帮助和监督乡村财政部门和财务人员及时拾缺补漏,建全制度,规范内控,强化执行,严格预决算和会计核算管理等。对特殊问题和疑难问题进行整理,形成专题报告上报上级财政部门进行明确和解决。

  三是开展绩效评价专项检查。近年来,中央和各地方下拨的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多、范围广,涉及扶贫领域的各个方面。对于中央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用,财政部肩负着监督的责任和义务。由财政部在全国统一组织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检查,主要针对涉及脱贫专项资金较大、管理问题较多的乡镇和村庄,深入一线,关注乡村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村集体的收支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案例整理,深入挖掘问题根源,探讨解决方法。

  通过以上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财政监管部门可以积累大量乡村财政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实际情况和问题类型,以及问题的解决经验、典型案例。将这些情况和经验进行汇总整理,形成一套更加适用乡村财政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指导材料,向全国进行推广执行,扩大财会监督在乡镇基层的覆盖面,进一步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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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