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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监管局: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警惕地方财政返还对税收的影响

  2018年以来,国家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采用统一的优惠税率、费率为企业降成本减负担,助推市场动能转换,引导地方培育优势企业以及拓展税源。我局在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相关调研工作中发现,个别地方政府存在利用财政返还政策吸引企业,特别是不区分企业类型,无差别地以企业缴纳相关税费为基数按比例进行财政返还,该做法则偏离了减税降费政策实质目标。

  上述无差别财政返还本质上是一种变相的税收返还,存在很大的危害:一是减少了国家的财政总收入。无差别财政返还是以政府放弃一部分本应收取的税收收入为代价,使得法定税率与实际税率严重背离,从而一定程度上侵蚀了国家财政总收入,也容易为纳税寻租提供机会。二是背离了市场经济的公平原则。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微观主体主要通过价格、税收等信号做出资源配置的判断,而无差别财政返会改变税收信号,扰乱市场秩序。三是容易造成地方政府间的恶性竞争,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对此,建议:一是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各级财政应提高政治站位,要有全局观,多从国家财政总收支的角度看待问题,在宏观上进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和效益分析。同时也要有自我革新的勇气,越是在推进改革进程的艰难时期,越要坚守底线。二是进一步加强国家预算管理,促进从预算收支平衡向财政全面平衡转变,从而更真实完整地反映政府活动。三是更充分发挥属地监管局财会监督职能,在推进减税降费政策实施过程中,监管局应关注所辖地区是否存在干预企业经营、操纵税源分布,为了增加地方税收,搞违规税收洼地的行为,加大监督与惩戒力度,坚决维护财税政策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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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