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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监管局: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需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监管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是党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对财政工作提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刘昆部长在《人民日报》发表《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署名文章,对如何理解当前形势下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做出解读,以“加减乘除”阐述了政策主要内涵,并就如何让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提出具体举措。守好财政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是财政监管的应有之义、应当之举、应尽之责,在当前形势下,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要在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中去思考、去谋划、去落实工作,不断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发挥财政监管职能作用,找好找准监管着力点,充分发挥贴近地方、便于熟悉情况的优势,在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中展现更加积极有为的作用。

  聚焦“加法”相关政策,着力做好直达资金、减税降费和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等政策落实情况监管。“加法”主要指增加赤字规模、落实减税降费、扩大政府投资、加大转移支付、加强预算平衡等。财政监管要着力做好直达资金监管,盯紧预算下达、支出进度、资金使用等环节,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要继续做好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果跟踪调研,特别是应对疫情影响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关注中小微企业,推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惠及广大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兜牢基层“三保”监管,督促地方财政全面落实保障责任,做好对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运行情况的分析,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及时反映情况,全力保障地方财政正常运转。

  聚焦“减法”相关政策,让过紧日子思想落实到中央单位部门预算管理全过程。“减法”主要指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中央政府部门带头过紧日子,严格控制各种一般性支出。财政监管要充分发挥国库授权支付动态支付监控作用,重点盯紧中央预算单位“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监控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培训、差旅等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开支,压缩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清理用好结转结余资金,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做好中央预算单位2021年预算编制审核,落实财政部关于2021年中央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在工作中贯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坚持精打细算,按照从严从紧、能省则省的原则开展审核,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编制审核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

  聚焦“乘法”相关政策,推进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质增效。“乘法”主要指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使用结构和方式,聚焦具有乘数效应的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集中资金予以精准保障,强化绩效管理,把钱花在刀刃上,防止截留挪用。财政监管要把绩效评价作为提升工作实效的重要抓手,扎实做好财政部统一部署的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和对转移支付地方自评的抽查复核,将绩效理念贯穿于转移支付监管和部门预算监管全过程,把无效、低效资金找出来,推动“花钱必部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融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全方位,促进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提质增效。

  聚焦“除法”相关政策,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隐患。“除法”主要指健全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妥善处置地方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财政监管要持续做好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常态化监控,与地方经济运行和财政运行情况分析相结合,对地方债务还本付息能力做出评估,对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整改,及时向财政部请示汇报;结合财政金融监管,严防地方通过金融机构变相举借债务,严防债务风险、金融风险、财政风险相互转化叠加;强化监督问责,运用约谈、风险提示等多种方式督促地方纠偏整改,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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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