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大连监管局关于开展2024年内控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内部控制工作要求,着力提升内控工作质效,我局于11月开展内控自查自评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的
认真落实关于定期开展内控检查评价的有关要求,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及时发现内控薄弱环节、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全面检视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完成质量,助力财政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内控自查自评检视制度建设效果,对局内现行内控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再评价,持续推进内控工作制度与操作规程不断完善。
二、主要内容
(一)检查工作规范性。检查工作事项是否符合财政部工作要求及规定程序;工作程序是否符合大连监管局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等。
(二)检查资料和档案完整性。检查各类资料,尤其是涉密文件的签名、编号、日期及数据等工作要素是否齐全、完整、准确。
(三)检查办理及时性。检查各工作事项办理是否超过时限;资料上报是否及时。
(四)检查工作质量。检查各项工作是否能够达到监管局综合考核评分标准。
(五)检查制度有效性。检视各项内控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是否仍存在制度盲区。
三、总体安排
本次检查评价工作共分为处室自查、综合检查两个阶段。
(一)处室自查(11月12日至11月20日)。各处室对2024年度党建、业务、内部管理、处室运行等工作开展内控自查,于11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办公室(内控委办公室)。
(二)综合检查(11月20日至11月27日)。在处室自查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内控委对全局党建、业务和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开展综合检查。
(三)形成检查报告(11月27日至11月29日)。内控委办公室根据检查情况起草年度内控检查报告。
四、工作要求
办公室(内控办)负责工作牵头、沟通协调、汇总等工作。各处室要认真查找自身问题,严禁走过场、走形式,真正把内控自查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以内控自查自评为抓手,推动处室工作再上新台阶。
办公室(内控办)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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